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——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。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。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。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——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、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。
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、负债、净资产、收入和费用。
——资产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、重置成本、现值、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。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,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。采用重置成本、现值、公允价值计量的,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、可靠计量
——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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